进入贴吧 按标题检索 按内容检索 按作者检索 网页搜索 音乐检索
贴吧列表 | 推荐贴吧 | 精华主题 | 最热主题 | 申请吧主 | 我要举报 | 会员列表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首 页 > 思品 > 思品资料库 > 八政下 > 【人教版】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案、复习提纲和练习测试题 人气指数:[ 4382 ]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3 篇,   [<<] [1] [>>]
1 【人教版】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案、复习提纲和练习测试题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学习目标】

1、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不良表现。

2.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能力。

3.知道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含义和内容,知道侵害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形式及后果。

【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和姓名权,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权利的义务

【问题引领】



你能说出上面图片中的人物吗?你是通过什么来辨认他们的?

1、什么是肖像?肖像对于我们有什么作用?


2、上图中的刘翔刘翔和阿尔法在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如果材料中的两个品牌未经两人同意擅自将两人的照片印在产品上是否构成侵权,举例说明还有什么样的行为也侵犯了这种权利,假如刘翔和阿尔法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怎么办?

小品演绎:第一幕: 甲:喂,帮我捡一下那 本书!    乙:? ? ? ? ? ?

甲:喂,就是叫你呀,还楞在那干嘛?    乙:对不起,我不叫 “喂”,我叫xxx.

第二幕: 甲:对不起,xxx帮我捡一下那本书,好吗?  乙:好的,给你!

甲:谢谢你!.......               乙:不客气!........

3、什么叫姓名?姓名的作用?


牛顺父子的冲突 :牛正收养8岁的张杨为养子,将其名字改为牛顺,并到公安机关作了户口和姓名的变更登记。牛顺18岁后,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提出改名换姓。牛正不同意,大骂牛顺忘恩负义,并把户口薄藏起来,不让牛顺去改名。

牛顺可以改名吗?牛顺改名的行为说明他有什么权利?

4、什么是姓名权?牛顺可以根据那部法律中的什么规定来维权?



齐玉苓、陈晓琪均系山东省滕州市八中1990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考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升学考试资格。齐玉苓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并在中专统考中获得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随后,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发出录取齐玉苓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并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

1999年1月29日,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自己的姓名上学并就业的情况后,以陈晓琪及陈克政(陈晓琪之父)、滕州八中、济宁商校、滕州市教委为被告,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5、在上面的案例中齐玉苓的什么权利被侵犯了?侵犯姓名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并举例说明)假如是你的这项权利受到了侵犯,你可以怎么办?

【提升巩固】

1、姓名是公民人格的基本标志,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下列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是(    )。

A、银行规定存款实名制  B、冒用有困难同事的姓名往其家里寄钱   C、洪某和陈某因小事争吵,洪某当众辱骂陈某    D、宋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开户登记了两部小灵通并恶意使用

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A、擅自将他人的肖像陈列在橱窗中招揽顾客  B、未经监护人同意,用刚出生婴儿的相片做杂志封面  C、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的镜头,被电视台曝光 D、在他人的相片上乱涂乱画丑化他人形象

3、崔某在愚人节那天以同事赵某的名义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结果使赵某非常尴尬:领导批评、同事取笑、妻子闹着要离婚。崔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

①名誉权 ②肖像权 ③姓名权 ④人身自由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4、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是(     )

①老师要求多次迟到的小刚在同学面前承认自己走路比乌龟爬得还要慢②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相片③杂志编辑在征得小丽的同意下,把小丽的相片刊登于封面,并支付相应的报酬④年满18周岁后,牛军把自己的姓名改为牛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作者:小龙女     2011/4/12 17:41:21     打印   回复   短信

2 人教版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复习)


基础知识: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

1、人的名誉谁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2、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侵权者轻则收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肖像权

1、肖像是指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

(1)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2)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四、姓名权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姓名权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2)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核心观点:

1、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轻则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当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采用诉讼和非诉讼等方式维权。(依法维权)
作者:小龙女     2011/4/12 17:54:40     打印   回复   短信

3 人教版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第四、五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下边漫画中的女儿可采取的正确做法有( )

①与母亲冷静沟通,要求母亲尊重自己的隐私权。②无条件接受父母管教,对母亲做法不予计较。③与母亲激烈争吵,指责母亲不对,不再搭理母亲。④理解母亲良苦用心,建议母亲用恰当方式行使监护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某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小王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的照片印在了杂志的封面上,该杂志社侵犯了小王的(  )

A.姓名权。B.隐私权。C.肖像权。D.荣誉权。

3.某校一学生寝室丢了东西,老师怀疑是本次学生所为,在查无结果的情况下,让同学们投票“选小偷”。这种做法侵犯了学生(  )

A.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  C。姓名权  D。荣誉权

4.李明的父亲病故后,母亲带他嫁到王家。继父令李明改姓王,李明就是不答应,两人的关系由此紧张起来,李明的母亲也十分为难。对此,你的看法是(   )

A。李明应该改姓,父亲有权给孩子取名。  

B。姓李姓王无所谓,双方不必计较。

C。李明的继父可以持户口本到户籍管理部门请示办理。

D。李明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5.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

A。父母查看子女储存在电脑上的电子邮件。  

B。父母或监护人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C。公安人员因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出境信件按一定程序予于检查。

D。村干部拆阅劳教人员寄给家属的信件。

6.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不宜公开或不愿意公开的、不妨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个人私事,如随意披露他人的私事就侵犯了公民的(  )

A.名誉权。B.荣誉权。C.肖像权。D.隐私权。

7.王某与李某学太极拳。开始她们相处融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李某心中起了疙瘩,对师傅过多指点王某练拳有了意见,但她又不愿明提,于是在日常交往中常对王某说一些带刺的话。二人也为此发生多次摩擦。某晚,王某与师傅在舞厅跳舞,李某突然出现在二人面前,不由分说拉起师傅就往外走。当王某问“怎么回事”时,李某张口就骂:“关你什么事,你个不要脸的婊子……”随之两人扭打在一起达十几分钟,引来百余人围观。此事发生后,王某非常苦恼,她认为李某无凭无据地在公共场所辱骂自己,侵犯了自己的(  ),遂起诉至法院。

A.名誉权。B.荣誉权。C.肖像权。D.隐私权。

8.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  )①生命健康权。②肖像权。③名誉权。④姓名权。A.①②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二.材料题。

1.今天,王先生的心情糟透了:①公司已经拖欠了2个月工资;②二天前从“地摊”买来的“名牌”皮鞋,今天就破了;③下午去“地摊”换皮鞋,不但没换成,反而受到“地摊”老板的侮辱和痛骂。王先生由衷地叹道:生活真是无奈!

(1)简析上述案例中王先生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2)王先生的“哀叹”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请你为王先生提供一条解决材料①所反映的问题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为消除广大民工类似的“忧患”,国家应采取哪些有力措施?

2.新闻会客厅:“共话维权”
主持人、嘉宾:郭律师、大江、小王、章师傅
大江:小明嫉妒我的成绩,故意甚而我考试作弊,同学们议论纷纷,我心里很难受,想想也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歪。
小王:上次我贪小便宜,同意商家不开发票的建议,结果买回的MP3没有几天就坏了,因没有凭证无法找商家索赔,我真后悔。
章师傅:煤矿经营者不为我们矿工着想,井下漏水、积水现象很严重,但大家慑于矿主的权势,不敢抗争。

(1)大江和章师傅的      、      权利分别受到侵犯。商家不开发票是为了逃避履行      义务。

(2)假如你是郭律师,请分别为三位当事人依法维权出出点子。

(3)假如你是主持人,请为今天的话题作简单的总结发言。

3.当你遇到下面的所列情境时,你应采取什么正确的处理方法?并简要说明你这样做的法律依据。

(1)当你获得“三好生”称号后,却有同学讽刺挖苦时。

正确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2)当你发现你的妈妈偷看你的日记或信件时。

正确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3)当你发现你的照片被某照相馆擅自放在某橱窗中时。

正确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4)当你的同学给你取绰号时。

正确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5)当你发现有人冒用你的姓名领取学校颁发的学习奖品时。

正确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

一。1.D.2.C.3.B.4.D.5.C。6。D。。7。A。8。D。

二.材料题。

1.(1) ①劳动权(或: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或: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牧利)。

(2)向人民法院起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2.(1)名誉权(或人格尊严权);劳动安全权(或生命健康权);依法纳税。

(2)大江同学维权意识淡薄,要向老师说明或找小明沟通;
小王应索要发票,以便日后维权作凭证,可以通过工商等部门依法维权;章师傅要敢于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与矿主据理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3)当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敢于维权,并善于维权。

3.(1)正确处理方法:进行批评,并指出这样做侵犯公民的荣誉权

法律依据: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荣誉权。

(2)正确处理方法:找妈妈谈话,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我国公民享有隐私权。

(3)正确处理方法:要求照相馆改正其做法,并可要求给以一定的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

(4)正确处理方法:理直气壮的进行批评,向同学指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给别人取绰号,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5)正确处理方法:向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真实情况要求查出冒充的人,并对其批评教育。

法律依据:我国公民享有姓名不受侵犯的权利
作者:小龙女     2011/4/12 17:57:08     打印   回复   短信

4 【人教版】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案、复习提纲和练习测试题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明确公民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能力目标: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荣誉权的行为。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懂得珍惜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
懂得尊重他人,维护他人的名誉。
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
人格尊严不可辱,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教学过程
材料投影:(《礼记·儒行》:“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译:读书人宁可死,也不能接受侮辱,形容宁死不屈的节操。)
不食嗟来之食
春秋时齐国连年灾荒,有个叫黔敖的富户在路边设了一个粥摊来周济逃荒的穷人。一天,黔敖看见一个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没精打采的走过来,就高声喊道:“喂,来吃粥。”来人抬眼看着黔敖说:“我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样的地步。”说完他辞谢了黔敖又向前走了,终于饿死在路边。
教师:看完上述材料,结合本课知识谈谈你如何看待“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这种行为?材料说明什么道理?
学生1:人应自立,自己养活自己,人格尊严不可辱。
学生2:人格尊严比生命还重要,启示我们做一个有骨气,有尊严的人。
教师:这段材料说明人格尊严不可辱。
板书: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什么是人格尊严
教师:尊严,通常与人格的尊重相联,以相互间的尊重为前提。尊严,是人的一种情感需要,不容冒犯。拥有尊严的人,是做人有原则的人,是有骨气的人。他不因饥饿而食嗟来之食,不因位卑而委身于权贵,不因力单而为强暴屈服。维护尊严的人,都是自尊心、自信心极强的人。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权。
板书: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我们先学习名誉权。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的小字资料。
教师:请同学们边看边思考,用自己的话谈谈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板书: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学生:名誉就是名声,材料里是大家对市民信用信誉的评估,名誉越好,贷款越容易等。
教师:信誉是一方面,还有什么?
学生:还可以是品德、才干、声望等社会评价。
教师:那好,请同学们再看看书,给人的名誉下个定义好吗?
学生: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教师:很好。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或者也对他人进行评价,每个人一生中都处在这种评价中,而且,我们总是希望得到好的评价,如诚实、正直、善良、聪明等等,有了好的名誉,也就有了人的尊严,因为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板书:1.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活动:播放录音(节选2004感动中国颁奖晚会)
“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还是一位乡村教师的时候,已经具有颠覆世界权威的胆识;而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只是专注于田畴。淡泊名利,一介农夫,播散智慧,收获富足。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的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教师:大家猜一猜,他是谁?
学生齐声:袁隆平
师:谈到他,作为中国人我们为之自豪。西方世界称杂交稻是“东方魔稻”。袁隆平的成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也被认为是解决下个世纪世界性饥饿问题的法宝。国际上甚至把杂交稻当作中国继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誉为“第二次绿色革命”。袁隆平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社会给予他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良好的名誉。这使他赢得了中国人甚至全球人的尊重。
板书:2.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袁隆平同志为什么被大家甚至世界所尊重,你能讲讲你所知道的他的事迹吗?
学生答略。
教师:袁隆平每年掌握着几千万元科研经费,生活却极其简朴,他没有名车豪宅,没有海滨别墅,他就与50多名工作人员吃住在基地。基地坐落在三亚市东郊荔枝沟警备区农场,没有水泥公路,一条机耕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在这里没有职位高低,院士、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一律下田。袁隆平的儿子、儿媳大学、研究生毕业,跟大伙一样,天天下地,默默工作。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袁隆平具有很好的人品。
教师:是啊,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品行和表现。同学们都希望自己有个好名声,这就取决于我们必须有良好的品行和表现。同学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啊!
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请看教材P36-37《大江的委屈》。
讨论:
(1)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学生1:大江很伤心,人格尊严被侵犯,而且较委屈。
学生2:周围同学可能议论指责大江,友谊受损。
学生3:和睦团结的班风受到影响,大家彼此缺乏信任等。
(2)你对同学们的议论有什么看法?
学生1:大伟和小辉的看法不对,小敏说得对,小明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
学生2:小明应公开道歉,他肯定违法了。
学生3:大江是一个宽容大度的人。小明若知错改正,可以宽容;若不知错,大江应该依法维权。
教师:同学们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人格尊严分为自尊和他尊两个层面,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侵害名誉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我们要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板书:3.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作斗争
侵害名誉的行为会给个人、集体带来危害。
你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名誉权被侵犯的事例吗?
学生1:上次同桌的钢笔不见了,他硬说是我弄丢的,后来又说是我偷的。还好最后找着了。
学生2:电视上播过,村长竞选过程中,有个候选人到处造谣惑众,说对手的坏话,被抓了。
教师: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轻则违反道德舆论的谴责,重则触犯法律,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教材P39超市事件后思考:
1.保安的所作所为错在哪里?
2.若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
学生答略。
教师:按照法律规定,唯有司法机关为执行公务,依照法定程序(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搜查证等)方可对公民身体和住宅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一旦有人侵害我们的名誉,我们有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同时,我们也一定要做到尊重他人,绝不做有损他人名誉的事。
欣赏: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

                         ──墨子
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莎士比亚
不论用什么方法获得名誉,如果没有品格来扶持,名誉终必归于毁灭。

                         ──华盛顿

作者:裴老师     2011/4/12 20:49:27     打印   回复   短信

本主题共有帖子数 3 篇,   [<<] [1] [>>]
总置顶帖子 | 撤销总置顶 | 置顶帖子 | 撤销置顶 | 精华帖子 | 撤销精华 | 锁定帖子 | 撤销锁定 | 加入收藏夹
标  题: *
UBB:
UBB: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左对齐 居中 右对齐 插入外部网址 插入邮箱地址 插入外部图片 插入代码 引用内容 +增加编辑行 -减少编辑行 →加大编辑框宽度 ←缩小编辑框宽度
内  容: *
* 注:系统要求你是会员身份才能使用上传功能!
图  片: 教您外部贴图
验证码: * 看不清?点击更换验证码!
216.73.216.220  登录 | 注册 | 忘记密码
Powered by www.pantaowang.cn   PostBar v3.5 ACCESS      贴吧使用帮助      返回首页
 
蟠桃网,努力打造中国最大教育公益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