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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人教版】第四课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 |
|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课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力与义务”部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3、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和名誉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教学重点】 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 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①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老师及社会成员受封建传统思想、家长制遗风、错误教育观等影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常忽视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侵犯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时有发生。②作为未成年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不懂依法维护自身人格尊严权的实现。③另一方面,由于受来自家庭、社会的某些不良教育影响,部分学生过分强调个人中心,自我意识过度膨胀,惟我独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④同学交往中,由于某些学生文明意识不强、行为习惯不良、心理品质和道德素质不够高,加之易冲动,常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说粗话脏话、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时有发生。 2.学生的需要:①从法律角度看,学生有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需要,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懂得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做违法犯罪的事。②从学生个人成长的角度看,全面了解人格尊严权及人格尊严对个人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完善,保证身心健康成长。③从人际交往角度看,懂得自觉尊重并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荣誉等人格权利,不仅是每个人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教学方法】 本课教学拟采用活动式教学法、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方法。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㈠ 导入新课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个乞丐在行乞时,又一个乘客鄙夷地将施舍的钱物用力地人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 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参与讨论。 议一议:乞丐有尊严吗? 教师小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绝不能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㈡ 讲授新课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活动1】 (见教材P34页图文材料) 议一议:你的看法如何?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板书:“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贫富贵贱,年龄大小。 那么,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与人格权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 ⑴ 人格尊严权的平等性 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人是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要的需求的。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⑵ 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⑶ 人格尊严权的具体内容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表现为: ①名誉权 ②肖像权生命健康权 ③姓名权自由权 ④隐私权 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人格尊严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活动2】 (见教材P35页材料) ①想一想: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试举例说明。 ②评一评选一选 请你在班级中评选出自己最满意的老师和最受欢迎的同学。 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填一填: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信用、真诚、善良、聪明、正派、公正、廉洁、敬业等 好 不良 奸诈、邪恶、歹毒、卑鄙、无耻、狡猾虚伪、愚蠢、懒惰等 不好 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⑴ 名誉的含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人们常用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词语对他人做评价,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⑵ 名誉对个人的作用 【活动3】 (见教材P36页材料) 议一议: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教师小结: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 教师讲述: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按教材P36页2、3段简述) 相关链接:(见教材P37页材料) 【活动4】 (见教材P37页) 议一议:你对上述观点怎么看?为什么?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 ⑶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A. 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B. 名誉权的表现 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教师讲述: 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自己名誉受到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C.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活动5】 (见教材P38页) 说一说做一做:(学生可以结合教材P38——39页内容进行讨论。) ①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理由是什么? ②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 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嘲笑、挖苦等 会危害受害人的生理、心理、名誉等权益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诽谤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等 3、非法搜身、拘禁等 非法搜身、扣押、拘禁、禁闭、限制自由等 案例分析:(详见教材P39页材料)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㈢ 课堂小结 教师可按板书知识点小结本课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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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裴老师 2011/4/12 20:55:41 打印 回复 短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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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荣誉权;明确公民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能力目标: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荣誉权的行为。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懂得珍惜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 懂得尊重他人,维护他人的名誉。 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 人格尊严不可辱,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教学过程 材料投影:(《礼记·儒行》:“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译:读书人宁可死,也不能接受侮辱,形容宁死不屈的节操。) 不食嗟来之食 春秋时齐国连年灾荒,有个叫黔敖的富户在路边设了一个粥摊来周济逃荒的穷人。一天,黔敖看见一个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没精打采的走过来,就高声喊道:“喂,来吃粥。”来人抬眼看着黔敖说:“我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样的地步。”说完他辞谢了黔敖又向前走了,终于饿死在路边。 教师:看完上述材料,结合本课知识谈谈你如何看待“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这种行为?材料说明什么道理? 学生1:人应自立,自己养活自己,人格尊严不可辱。 学生2:人格尊严比生命还重要,启示我们做一个有骨气,有尊严的人。 教师:这段材料说明人格尊严不可辱。 板书: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什么是人格尊严 教师:尊严,通常与人格的尊重相联,以相互间的尊重为前提。尊严,是人的一种情感需要,不容冒犯。拥有尊严的人,是做人有原则的人,是有骨气的人。他不因饥饿而食嗟来之食,不因位卑而委身于权贵,不因力单而为强暴屈服。维护尊严的人,都是自尊心、自信心极强的人。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权。 板书: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我们先学习名誉权。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的小字资料。 教师:请同学们边看边思考,用自己的话谈谈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板书: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学生:名誉就是名声,材料里是大家对市民信用信誉的评估,名誉越好,贷款越容易等。 教师:信誉是一方面,还有什么? 学生:还可以是品德、才干、声望等社会评价。 教师:那好,请同学们再看看书,给人的名誉下个定义好吗? 学生: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教师:很好。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或者也对他人进行评价,每个人一生中都处在这种评价中,而且,我们总是希望得到好的评价,如诚实、正直、善良、聪明等等,有了好的名誉,也就有了人的尊严,因为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板书:1.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活动:播放录音(节选2004感动中国颁奖晚会) “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还是一位乡村教师的时候,已经具有颠覆世界权威的胆识;而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只是专注于田畴。淡泊名利,一介农夫,播散智慧,收获富足。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的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教师:大家猜一猜,他是谁? 学生齐声:袁隆平 师:谈到他,作为中国人我们为之自豪。西方世界称杂交稻是“东方魔稻”。袁隆平的成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也被认为是解决下个世纪世界性饥饿问题的法宝。国际上甚至把杂交稻当作中国继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誉为“第二次绿色革命”。袁隆平为社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社会给予他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良好的名誉。这使他赢得了中国人甚至全球人的尊重。 板书:2.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 袁隆平同志为什么被大家甚至世界所尊重,你能讲讲你所知道的他的事迹吗? 学生答略。 教师:袁隆平每年掌握着几千万元科研经费,生活却极其简朴,他没有名车豪宅,没有海滨别墅,他就与50多名工作人员吃住在基地。基地坐落在三亚市东郊荔枝沟警备区农场,没有水泥公路,一条机耕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在这里没有职位高低,院士、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一律下田。袁隆平的儿子、儿媳大学、研究生毕业,跟大伙一样,天天下地,默默工作。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袁隆平具有很好的人品。 教师:是啊,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品行和表现。同学们都希望自己有个好名声,这就取决于我们必须有良好的品行和表现。同学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啊! 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请看教材P36-37《大江的委屈》。 讨论: (1)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学生1:大江很伤心,人格尊严被侵犯,而且较委屈。 学生2:周围同学可能议论指责大江,友谊受损。 学生3:和睦团结的班风受到影响,大家彼此缺乏信任等。 (2)你对同学们的议论有什么看法? 学生1:大伟和小辉的看法不对,小敏说得对,小明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 学生2:小明应公开道歉,他肯定违法了。 学生3:大江是一个宽容大度的人。小明若知错改正,可以宽容;若不知错,大江应该依法维权。 教师:同学们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人格尊严分为自尊和他尊两个层面,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侵害名誉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我们要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板书:3.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作斗争 侵害名誉的行为会给个人、集体带来危害。 你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名誉权被侵犯的事例吗? 学生1:上次同桌的钢笔不见了,他硬说是我弄丢的,后来又说是我偷的。还好最后找着了。 学生2:电视上播过,村长竞选过程中,有个候选人到处造谣惑众,说对手的坏话,被抓了。 教师: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轻则违反道德舆论的谴责,重则触犯法律,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教材P39超市事件后思考: 1.保安的所作所为错在哪里? 2.若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 学生答略。 教师:按照法律规定,唯有司法机关为执行公务,依照法定程序(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搜查证等)方可对公民身体和住宅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一旦有人侵害我们的名誉,我们有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同时,我们也一定要做到尊重他人,绝不做有损他人名誉的事。 欣赏: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 ──墨子 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莎士比亚 不论用什么方法获得名誉,如果没有品格来扶持,名誉终必归于毁灭。 ──华盛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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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裴老师 2011/4/12 21:59:52 打印 回复 短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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