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第四课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教案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课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力与义务”部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的同时,自觉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能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使学生关注自身尊严、关注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3、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和名誉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教学重点】
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
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①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老师及社会成员受封建传统思想、家长制遗风、错误教育观等影响,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常忽视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侵犯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时有发生。②作为未成年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不懂依法维护自身人格尊严权的实现。③另一方面,由于受来自家庭、社会的某些不良教育影响,部分学生过分强调个人中心,自我意识过度膨胀,惟我独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④同学交往中,由于某些学生文明意识不强、行为习惯不良、心理品质和道德素质不够高,加之易冲动,常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同学间的矛盾,说粗话脏话、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时有发生。
2.学生的需要:①从法律角度看,学生有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需要,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懂得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做违法犯罪的事。②从学生个人成长的角度看,全面了解人格尊严权及人格尊严对个人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学生独立人格的完善,保证身心健康成长。③从人际交往角度看,懂得自觉尊重并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荣誉等人格权利,不仅是每个人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教学方法】
本课教学拟采用活动式教学法、可运用:情景创设、案例分析、主题探究等方法。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㈠ 导入新课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个乞丐在行乞时,又一个乘客鄙夷地将施舍的钱物用力地人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
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参与讨论。
议一议:乞丐有尊严吗?
教师小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绝不能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㈡ 讲授新课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活动1】 (见教材P34页图文材料)
议一议:你的看法如何?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板书:“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贫富贵贱,年龄大小。
那么,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与人格权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
⑴ 人格尊严权的平等性
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人是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要的需求的。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⑵ 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裕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⑶ 人格尊严权的具体内容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表现为:
①名誉权
②肖像权生命健康权
③姓名权自由权
④隐私权
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人格尊严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活动2】 (见教材P35页材料)
①想一想: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试举例说明。
②评一评选一选
请你在班级中评选出自己最满意的老师和最受欢迎的同学。
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填一填: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信用、真诚、善良、聪明、正派、公正、廉洁、敬业等
好
不良
奸诈、邪恶、歹毒、卑鄙、无耻、狡猾虚伪、愚蠢、懒惰等
不好
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⑴ 名誉的含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人们常用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词语对他人做评价,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⑵ 名誉对个人的作用
【活动3】 (见教材P36页材料)
议一议: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教师小结: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
教师讲述: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按教材P36页2、3段简述)
相关链接:(见教材P37页材料)
【活动4】 (见教材P37页)
议一议:你对上述观点怎么看?为什么?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
⑶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A. 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B. 名誉权的表现
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教师讲述:
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自己名誉受到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C.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活动5】 (见教材P38页)
说一说做一做:(学生可以结合教材P38——39页内容进行讨论。)
①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理由是什么?
②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
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嘲笑、挖苦等
会危害受害人的生理、心理、名誉等权益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诽谤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等
3、非法搜身、拘禁等
非法搜身、扣押、拘禁、禁闭、限制自由等
案例分析:(详见教材P39页材料)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㈢ 课堂小结
教师可按板书知识点小结本课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