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第九课《保护自我》教案、说课、反思
第九课 保护自我 第一框 身边的侵害与保护
【学生分析】
对于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以及他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社会经验,常常会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而通过学习本课,力求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教给他们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和技巧,可以使他们更冷静地面对侵害,保护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的空间。
【授课思路】
本课教学从多个角度分析青少年可能受到的侵害,在帮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了适合这个年龄段的操作性较强的自护方法。从学生的身边现象出发,从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入手,为学生提供了很实际的帮助。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
追求安全而充实的初中生活;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勇气和信心;学会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保护自己,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过程与方法目标:
用收集材料的方法,收集生活中存在着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安全的种种行为的事例;在分析这些事例的基础上,使我们理解各种侵害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响,从而敲响保护自己的警钟;通过讲故事、角色扮演、行为训练等活动方式,分析典型事例,模拟自护情景,体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会必要的方法,以增强保护自己的信心。
知识与能力目标:
知道身边存在青少年受侵害的现象;知道我国法律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特殊保护;知道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学会认识和判断面临的不法侵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有效方法,逐步形成自我保护的能力;初步形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教学重点】
中学生身边可能存在哪些侵害?青少年受到这些侵害的原因是什么?
【教学难点】
正确对待来自学校、家长的侵害。
【教学方法】
比较法、归纳法、赏析法、游戏体验法。
【教学时数】
本框2课时。
【教学过程】
第1课时
一、导入新课
触目惊心的家庭侵害
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是不少家长忘记了还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管就怎么管,要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未成年的孩子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在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儿童受侵害的悲剧。
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说谎之事不满,遂持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王闯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检察院对其母提起了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北京一家医院提供的消息说:一个5岁的女孩被父母逼着学弹钢琴,如不弹够父母规定的时间便被呵斥或打骂,她却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她的父母还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一天,孩子弹钢琴时突然全身不停地抽动,破口大骂,眼鼻错位,被医生诊断为脑神经介质发生障碍的“抽动秽语综合症”,是由压力过大所致。从此,孩子一见钢琴就犯病,家长只好将钢琴卖掉。
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某,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陈莹身上。1999年7月7日晚上,王某在家里教5岁的女儿练习书写阿拉伯数字。陈莹写了一会儿,就叫嚷着找小朋友玩去,王某坚决不许。直到晚上11时半,小陈莹就是写不好“8”和9”这两个数字,气得王某顺手抄起苍蝇拍就打女儿。个性倔强的陈莹干脆就不写了,也不躲避母亲的抽打。这时,气到极点的王某,找来擀面杖,抡起来就打女儿的腿和后背。当晚,女儿上床后,直喊肚子痛,并在床上不停地翻滚。王某一看慌了神,急忙把孩子送到医院。然而,医生终没能留住小陈莹的生命。
以往提到家庭暴力,受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而今,家庭暴力已殃及到未成年的孩子。在国人心中,“不打不成才”的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专家说,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自护观念在心里也没有树立起来,暴力侵犯儿童案件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家、教授、医师向全社会的所有家庭呼吁:住手!再也不要打孩子。过分溺爱、过度保护将束缚孩子自由飞翔的翅膀,而暴打孩子将折断孩子的翅膀。呼吁全社会每个家庭都给孩子一双真正自由飞翔的翅膀。
——《时代潮》2000年第10期
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31日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吗?
二、讲授新课
第九课 保护自我(板书)
第一框 身边的侵害与保护(板书)
㈠ 种种侵害(板书)
1、青少年可能受到来自几方面的侵害(板书)
对于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以及我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可能常常会受到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害。
青少年受侵害的四种常见的来源,即意外伤害、家庭侵害、学校侵害、社会侵害。
意外伤害往往是由于一些突发的责任事故,例如交通意外和突发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家庭侵害、学校侵害和社会侵害往往是以暴力的手段侵害青少年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等问题。对青少年的伤害不仅包括身体方面的伤害,而且还有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伤害,甚至剥夺了青少年年轻幼小的生命。
这些侵害严重侵害了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但给我们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而且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心理和精神创伤,使我们的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剥夺了我们的健康,甚至部分青少年的生命和希望,毁灭了一部分青少年儿时的梦想。
相关链接触目惊心的数字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路多、车多、人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三多”使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路多、车多对于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来说本来是件好事,但是这“三多”凑在一起,无形中就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机会。看看下面的这些数字,你会觉得这不是在瞎说。建国后的五十多年以来,我国道路发展迅速,1999年,全国公路总里程已达13520000千米,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1605千米,在全世界排名第四。1990年到2OOO年的十年间,我国民用汽车总量由551.36万辆增加到1608.91万辆,平均每年增长11.3%。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由1990年的81.62万辆增加到2000年的625.73万辆,平均每年增长22.6%。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据200O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到2000年11月1日为止,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29533万人。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举个例子来说,日本的首都东京有14500个路口,全有信号灯,其中一半是自动控制的。我国36个大城市总共只有7000个灯控路口,还不到东京一个城市的一半。在我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1131起,有229人因此死于非命,这相当于每天都从天上掉下一架波音飞机的损失。1998年,我国共发生与学生有关的交通事故8197起,造成3640人死亡,10257人受伤。199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少年儿童多达7389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83500多人的9%。199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少年儿童多达17223人,占全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总数的6%。在同学的身边,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着,由此而带来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交通事故和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不是耸人听闻,它就像一只伺机捕食的猛兽,随时准备袭击那些敢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给未成年人定的,也应该是给学校的每个教师定的。从一起起老师侵害学生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不少教师心里就没有装着这个法,他们不但没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甚至在残害着未成年人。教师以暴力侵犯我们的行为,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生长发育过程,使之丧失在校园中对老师的信任感与依赖感。更为严重的是,这将会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扭曲,使之出现反社会人格,并带有较强的攻击性,可谓贻害无穷。① 2000年3月15日上午,江西南昌市莲塘某中学,在上第四节课的时候,有十几名高一⑴班的学生因未完成李老师头一天留下的6道数学作业题,便遭到每题抄写1000遍、一共6000遍的体罚。作为高一的学生,面对这个令他们胆战心惊的天文数字,只是逆来顺受,没有及时反映到校长那里,用法律来保护自己。② 西安雁塔区鱼化乡老烟庄某小学二年级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出了个“损招”。2000年3月25日上午,肖老师命令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7个男生,5个女生),当众脱裤子,并在教室里转一圈示众,班主任还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③ 据《云南日报》报道,4月3日晚7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中学初一⑷班的学生正在晚自习。历史课教师聂朝宽发现学生张波及另外两名学生没完成作业时,便将3名学生叫到黑板前罚站。好动的张波与坐在二排的一名学生用粉笔头互相打闹,聂老师便上前连扇张波10个耳光,把16岁的张波扇倒在地。张波当场口吐白沫,昏迷不醒。聂老师还认为张波是假装晕倒,抓着头发拎起又补了两个耳光。过了几分钟,不见张波起来,惊慌失措的聂老师连忙叫上10多个学生将张波送往乡卫生院抢救。晚上9时,张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学生现场目击:张波是被聂朝宽老师活活打死的。村民王某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踉张波在一个班读书,每次孩子从学校回家来,都诉说他和同学被校长和聂朝宽等老师打骂惩罚。孩子说,去上村乡中学不是读书,是坐牢,环境太恶劣了。
——《时代潮》2000年第十期
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
2、青少年受到侵害的原因(板书)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虽然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这些保护有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对于这种伤害一定要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这种伤害既包括显性的表面的伤害,即对青少年身体的伤害,同时还包括对青少年心理、精神层面的伤害,最严重的是生命的剥夺。这种隐性的伤害主要是指来自学校老师、家庭中父母的伤害,不易被社会觉察和理解。但应与家长、老师的教育目的相区分。同时,另一方面青少年也要自主思考、自我判断和反思。对于来自学校、家长的侵害注意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式两个层面预防和警示自己。
三、板书设计(略)
第2课时
一、导入新课
教材第92页:杜娟受到的侵害来自 。她采取的行动是 。她得到哪些方面的帮助和保护?
点拨:杜娟受到的侵害来自家庭。她采取的行动是维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行为。她得到了学校的保护和教师的帮助。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应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同时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当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是会提供保护的,同时在紧急、特殊、复杂的情况下,当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有不及时、不到位时,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
二、讲授新课
㈡ 身边的保护(板书)
1、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原因(板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应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肩负着保护青少年的责任。他们采取的保护措施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心理环境。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虽然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这些保护有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教给我们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和技巧,可以使我们更冷静地面对侵害,保护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的空间。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青少年时期是打基础的阶段,学会自护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2、社会各方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板书)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将近半数,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约占总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以便能够使素质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系统工程。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实生活中,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情屡有发生,为了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的保护,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便是立法制定专门的法律来明确社会各界的职责,强.化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此外,由于青少年有着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生理和心理特征,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也容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教唆、诱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不仅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制订关于青少年的专门法律,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板书)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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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面对校园小霸王可以试试下列方法:①尽量不与小霸王们发生正面冲突,惹不起可以先躲开。②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③在劫持者经常出没的地带,可以请警察出面干预。④同学上、下学时最好结伴一起走。⑤口诀:校园暴力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求助师长来相助,结伴走路有保障。
⑵ 面对老师父母,加强沟通相互理解:我们要辩证地分析来自学校和家庭方面的侵害,一方面老师、家长教育学生的目的是爱护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学生要主动地与老师、父母交流思想,避免相互不理解而造成的伤害。对于老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于家长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要敢于拒绝,甚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板书设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