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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教案、测试题或练习题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情分析】

经过前面的学习,学生已经了解了部分法律常识,但依法维权意识仍然比较缺乏,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不能进行正确的判断,也不能进行坚决有效的斗争。即使斗争了,也常常因为方法不当或盲目斗争,而使结果适得其反,因此,让学生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是非常必要的。对于初中学生当然不可能学习过多内容、讲得很细,但要让他们懂得遇到法律问题找谁,怎样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

⑴ 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⑵ 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

⑴ 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⑵ 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知识与能力目标:

知道保护自己的几种方法。

【教学重点】

怎样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教学难点】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

【教学时数】

本框2课时。

【教学过程】

第1课时

一、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学校、家庭、社会对我们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但是这些都是外界对我们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自我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讲授新课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板书)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板书)

㈠ 求助有路(板书)

出示案例

案例Ⅰ:一名学生发现一家照相馆的橱窗里,摆着自己的照片,她很吃惊,因为照像馆从来没有与她谈过这件事,她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肖像权?

案例Ⅱ:一名学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不知如何是好。

案例Ⅲ: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生田某完成学业,后被告知学校没有他的学籍,因此不能为其发毕业证书。这下他可慌了神儿。

案例Ⅳ:一名初三学生放学后,骑车回家,因天黑没有路灯,一不留神摔倒在正在施工的沟里,造成左手臂骨折。他想去找施工单位理论,妈妈说:“是你不小心,怪谁?”

案例Ⅴ:酷爱运动的陶陶自己到超市买了双运动鞋,谁料刚穿两天,鞋就开裂了。陶陶拿着超市的小票,要求退换。超市负责人以鞋已穿脏为由,不能换。陶陶失望极了。

案例Ⅵ:学生林林的父母离婚后,她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妈妈由于工厂效益不好下岗了,生活很困难,爸爸从来不给林林生活费。眼看着林林不能继续上学,同学们真想帮助她,可是能怎么办呢?

小组讨论

面对同学们提出的这么多案例,我们今天集中讨论第Ⅴ、Ⅵ两个案例。下面我们就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探究。

第一,帮助受害者解决困难的办法有哪些?先采用什么办法?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办法?要注意选择方法的先后次序。

第二,每组选派一名代表发言,其他同学补充。比比看哪组发言最精彩。

各组交流

各组代表发言(略)。

教师指导

将学生归纳的内容做适当调整,肯定学生的思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因为,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就会纵容违法行为,私自报复打击,以牙还牙也会给自己造成危害。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求助有路

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消协等。

这些机构都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协调,解决问题。如果能够以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省时省力,是最好的。

可以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幻灯片)

◇法律服务所:写文书,出主意等。

◇律师事务所:处理法律事务、打官司、辩护等。

◇公证处: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身份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律援助中心:“弱者的保护神”。

当我们遇到法律困难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到相关的机构请求帮助,相信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案例Ⅴ可以用协商或调解的方法解决,通过商家或厂家为陶陶换一双新鞋。

案例Ⅵ先协商、调解,不行就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三、板书设计(略)



第2课时

一、导入新课

上一课,我们讲到学生林林的父母离婚后,她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妈妈由于工厂效益不好下岗了,生活很困难,爸爸从来不给林林生活费。眼看着林林不能继续上学,同学们在帮助她的过程中,提出先协商、调解,不行就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那么什么是打官司?打官司有几种类型?怎样打官司呢?

二、讲授新课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板书)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板书)

㈡ 敢打官司(板书)

什么是打官司?打官司即诉讼,它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采取别的方式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诉讼有哪几种类型?

诉讼有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的参与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参与下,解决民事纠纷。

行政诉讼:“民告官”。

案例介绍

案例Ⅰ:被告人单某,自1993年6月起至1994年9月,连续盗用了20多个企业、事业单位停放在路旁的大小卡车28辆作为犯罪工具,到14个菜场和食品厂等单位盗窃20余次,共窃得猪肉、海鲜、蔬菜等副食品及食油、工业用铜、自行车等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刑事诉讼

案例Ⅱ:某校一名高中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并向看车的阿姨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问看车的阿姨,阿姨说不知道。当即要求赔车,可是看车的阿姨却说,她不承担赔车的责任。于是他将看车人告上法庭。──民事诉讼

案例Ⅲ:陆先生在为自己创办的公司取名时,以“资本家”三字为公司冠名,他的申请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行政诉讼

那么,应该怎样打官司?

民事诉讼基本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递交民事起诉状被告应诉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调解法庭宣判等。

学生讨论

讨论题:“到法院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

教师归纳

此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打官司无所谓光彩不光彩。打官司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纵容,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所以我们要敢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当然,打官司要经过一定司法程序,费时费力。如果能够协调解决,达成协议就无需打官司。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调解不成可以打官司,其实我们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善于斗争,保护自己。

㈢ 善于斗争(板书)

小组活动

看谁最机智?教师提供几种情景,学生思考。

情境Ⅰ:一天放学,李智独自背着书包往家走。突然,身后有人说:“嘿,哥们儿,等会儿!”李智回头一看,是个陌生人。还没等他开口,陌生人就说:“最近哥们儿手头有点紧,借点钱用。”

假如此时你是李智,你会怎么办?

情境Ⅱ:一天,王超乘公共汽车去上学,车上人挺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刚坐稳,突然发现一个穿着打扮很精神的男子,一只手拿着晨报,另一只手掏出一把小刀子,伸向一名女子的小提包……

教师归纳

“猝然临之而不惊”,这是胆略与智慧的表现。在险境中,只要镇定,迅速调整自己的言行,定会化险为夷,保护自己。

对学生来讲,保护自己的性命最重要,因此要学会借助社会力量保护自己。我们是未成年人,应该受到社会的特殊保护,因此,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决不能硬拼。

当国家、集体、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权,要讲究智斗,力求在使自己不受伤亡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请记住:保全自己最重要,先把钱给他,想办法脱身,然后机智巧妙地与之周旋,及时报警。无法脱身时,要大声呼救。

遇事一定要冷静,

保全自己真聪明,

歹徒相貌记心中,

时刻不忘“110”。

三、教学小结

通过对本框题的学习与讨论,我们知道了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下报复。而应该向有关维权机构投诉、反映,以求帮助解决,因为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就得诉诸于法律,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四、板书设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