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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第七课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教案、练习测试题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课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力与义务”部分:“公民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

2、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

【教学重点】

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

【教学难点】

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教学方式】

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①收集社会上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②了解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遗产继承事例。

学生:查阅遗产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

【教学方法】

以案说法,举例、讨论法。

【教学过程】

㈠ 导入新课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得到了不断的改善,公民个人手中的财富也越来越多,像拥有一定数额的储蓄,拥有个人的房屋、拥有私家汽车等,在今天人们的生活中已不足为奇了。

教师提问:

人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积累的这么多的财富,一旦人死去之后,该怎么处理这些遗留财产?遗留的财产该留给谁呢?

教师总结:

这时就出现了财产的继承问题。通过继承来完成对死者生前遗留财产的处理。伴随着继承,就出现了一项新的权利———继承权。那么,什么遗产、什么是继承权?哪些人能成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律又是如何保护公民享有这一权利的呢?这就是本节课我们要学习的内容。

㈡ 讲授新课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宪法的规定表明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活动1】 案例探究

材料:(见教材P76页材料)

想一想:

① 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不能,此时其财产还不是遗产)

② 晓军家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不能继承,共有财产属于家庭共同所有。)

③ 公民来路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不能继承——不是合法财产)

(学生分组讨论,运用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以及教材内容,质疑交流、探讨解决问题)

教师讲述:

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因而不产生继承问题。公民来路不明的财产不是合法财产,也不能继承。

那么,什么是遗产呢?

⑴ 遗产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遗产必须具备的打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活动2】 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分的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军还小,不应分的遗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有由五个人平均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

讨论:

① 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学生阅读教材P77页)

⑵ 继承人

② 你赞同谁的观点?清说出依据。

③ 未成年人晓军能继承遗产吗?

相关知识:

在此案中,涉及几个概念,继承人、继承权。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未成年人晓军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应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在本案中,晓军以及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都能够行使继承权吗?

继承法虽然规定了六类继承人,但并不是在继承开始后这六类人同时享有继承权,而是存在着继承权的优先适用问题,既存在遗产的继承顺序。因此,在了解继承时我们不仅应知道继承人的范围,还应了解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⑶ 继承顺序

【活动3】 材料:晓军以为很要好的同学在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诸法院。晓军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萧军的姑姑虽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继承权由其母代为行使。

议一议:

① 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遗产呢?

② 晓军的继承权为什么由其母亲代理?

③ 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教师讲述: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从刚才的案例可见,配偶、儿女、父母

和兄弟姐妹,她们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不一样。依据《继承法》如果将六类人排序的话,最先进入继承顺序的人应该是“配偶、儿女、父母”,在这三类继承人都不存在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方可进入。继承的顺序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了。

教师讲述: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合作探究:

是否只要符合继承顺序就可以继承遗产呢?请同学你们看以下的案例。

材料:王老太早年与老陈结婚,老陈早逝,后来收养了一个儿子王某,去年王老太不幸中风,生活不能自理王某不但不照料老人,反而以做生意为名躲到外地去。村委会见状,只好派人经常给王老太送吃送喝,但王老太难以忍受养子的不孝,于是割腕自杀,王知道后办理了丧事。在分配王老太的遗产三间房子和400元退休金时,王某和村委会发生了争执。王认为:自己是王老太合法的养子,理所当然应该继承其遗产。而村委会认为:王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应剥夺其遗产继承权,为此双方上诉到法庭。

议一议:

① 你认可哪一种观点?为什么?

② 法院判决王某不具有继承权,理由是什么?你有什么感想?

③ 假如王老太的遗产无人继承,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教师赠言:

权利和义务实对等的,我们要孝敬老人。

㈢ 课堂小结(略)



第二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收集典型的财产继承案例。

学生:了解家里或亲戚当中有关财产继承的典型案例。

【教学过程】

㈠ 导入新课

前一节课提到晓军为了获得继承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依据继承法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法律维护了晓军的财产继承权。这就涉及到继承方式问题。

㈡ 讲授新课

法律是怎样维护晓军的继承权的,晓军的继承权是怎样实现的呢!

2、维护财产继承权

⑴ 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想一想:

在上述案例中,晓军继承遗产的方式属于哪种方式?(法定继承)

①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分配的的原则是什么呢?

案例分析:

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合法财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级较大,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

说一说:

A.从这个法院的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分配的吗?

B.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产?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相关链接:(见教材P78页)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教材P78页链接材料)

②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活动1】 案例分析(见教材P78页)

议一议:

A.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做出怎样的裁决?

(弟弟长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因此,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的继承,遗产由姐姐继承。)

B.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是什么?

教师讲述:

遗嘱继承的特点: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活动2】

在上述案例中,弟弟不服法院的判决,请律师上诉,弟弟的律师提出姐姐和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

想一想:

A.弟弟律师提出要求的依据是什么?(法定继承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

B.法院裁决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

C.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二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D.弟弟的上诉能胜诉吗?为什么?对我们有何启示?

教师小结: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弟弟的上诉不能胜诉,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不能享受权利;发扬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否只要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

案例:(见教材P79页材料)

A.假如你是公证员,你会给他公证吗?为什么?

B.查阅教材有关内容,看看立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教师小结:

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订立遗嘱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才能成立。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见教材P79页——相关链接)

过渡:假如某公民不想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留给亲属,而是要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吗?

教师讲述:(按教材P79页中间一段讲述)

⑵ 依法维护继承权

【活动3】 继承新风尚(见教材P79页)

说一说:

从金家兄弟姐妹通过协商圆满解决财产继承争议的事例中,你得到什么启示?

A.在遗产继承中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相关链接:(见教材P80页链接材料——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

B.当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活动4】 (见教材P80页)

议一议:

面对此情景,15岁的张倩应该怎么办?请你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帮助她。

(根据我国宪法、继承法的规定,张倩依法享有继承权。面对此情景,张骞应该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继承权;律师应该代张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张倩享有的继承权,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属于张倩应继承的遗产。)

㈢ 课堂小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