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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教案、备课资料



二、重点难点剖析
(一)矛盾的概念
矛盾概念既是本课重点,也是本课难点。矛盾概念是本课最基本的概念,只有真正搞懂了什么是矛盾,才可能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关于矛盾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掌握矛盾分析的方法。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搞懂矛盾概念,对于准确掌握辩证思维方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哲学中所讲的矛盾是讲的一切事物内部两个方面的关系。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是不同的,它们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统一。研究矛盾,实质就是研究事物内部两个方面的关系。
1“对立”关系。任何事物内部矛盾双方都是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无论是自然界中的物理运动的矛盾——吸引与排斥;生命运动的矛盾——同化与异化、遗传与变异。还是社会领域中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思维领域中的矛盾——真理与谬误等。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矛盾关系。哲学中所讲的斗争、排斥是对一切具体的矛盾双方对立关系的共性反映,它高度抽象地概括了矛盾事物的共同特征,它具有广泛性,其内容十分丰富,具体形式无限多样,因此,不能将哲学中所讲的对立斗争与日常生活中的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对立”、“斗争”混为一谈。
2“统一”关系。(1)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其含义中:①矛盾双方一定是在一个特定的事物内部,而决不是在规定的事物之外。②矛盾双方一存在于某一事物之中是有条件的,并非任何事物都可以随意组合构成一个新的事物,任何一个事物矛盾的构成有其固有的规律性,这个构成事物矛盾双方的条件是客观的,并有其必然性,例如生物这个事物,在其运动过程中由同化与异化,遗传与变异构成生物这个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这是客观世界,具体物质运动,从无机物发展到有机物后逐步发展到生命运动这个条件下,才形成的生物内部矛盾的双方。在生命运动产生以前绝对不可能出现同化与异化的矛盾运动,更不可能将吸引与异化作为同一事物的矛盾双方共同存在于一个事物之中。可见矛盾双方共同存在于某一事物之中是有条件的。③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对方就没有本方,双方互为存在条件,共同存在于一个事物之中,缺少任何一方这个事物就不存在。磁铁中的N极与S极,吸引与排斥就是最好的例子。
(2)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万事万物都在不停的运动变化,而引起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力量不平衡,双方就要进行力量较量,较量的结果推动的事物的前进与发展,矛盾双方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有条件的、现实的。要想使事物矛盾双方转化,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规律,因势利导,努力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双方的转化。
3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含义,必须注意的问题。
(1)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这里的始终不可分割并非指某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永远不可分割。它是说事物无论怎样运动变化、发展,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任何一个新产生的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旧的矛盾解决了会产生新的矛盾。当旧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关系破裂的同时会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新的矛盾统一体是旧的矛盾统一体的延续与发展,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泛指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
(2)矛盾又方对立统一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对于初学哲学者来讲这是非常不好理解的一段话。就其矛盾概念的内涵而言,他是指事物自身内部包含着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现在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事物内部的关系,还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而在于内部的标准是什么。一个事物的内部确定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某一个事物可能成为一个整体事物,而在另一种条件下,同样的它可能成为另一个事物内部的某一个方面,显然谈事物的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例如,学校作为一个事物,其内部存在着教与学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将其范围放大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这个事物而言呢?其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则变成了学与用的对立统一关系上,此时的学校便成为了另一个更大的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一方。可见事物的内与外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随着事物范围的扩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还可出现多层次性,例如将某个企业放在国民经济整体来考察与分析时,就不仅仅是生产与交换的矛盾关系。这时可能会出现,供与求的矛盾关系,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关系,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关系等等,可见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3)不能将哲学上讲的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哲学中所讲的矛盾的含义比逻辑上讲的矛盾要复杂、深刻得多。逻辑上讲的矛盾是指人们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就是我们常说的“相悖”的意思,自相矛盾,不能自园其说。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尽管哲学中的矛盾包含着逻辑学中的排斥关系,但哲学中的矛盾其本质揭示的是万事万物内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来看,哲学中的矛盾概念比逻辑中的矛盾概念都要广得多,深得多。因此,不能将二个概念混同起来。
(4)矛盾概念与联系概念的关系。
①矛盾概念指的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一般地说来它只是指某个特定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关系。而不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联系概念则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般地说它主要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矛盾概念的内涵强调的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既矛盾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而联系概念的内涵则是强调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这种多元关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联系网络,它们是相互作用,带动着整体事物构成的整体共同发展。
②联系与矛盾都是揭示事物间的关系,其中联系的实质就是矛盾的联系,(因为联系是由各 个具体的事物形成关系网络,而每一个事物又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所以联系的实质就是矛盾的联系。)因而联系与矛盾紧密相联,联系当中有矛盾,矛盾当中有联系。
(二)坚持矛盾的观点,学会用矛盾的方法分析问题。
1矛盾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始终。整个世界就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可见矛盾的存在既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它既不会因为人们否认它,回避它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任意夸大或缩小它而改变,它的产生与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我们要想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首先必须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是害怕矛盾、回避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学生中普遍存在害怕自己学习成绩差的现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承认自己学习成绩差,总是千方百计地掩盖自己的不足,要么平时抄作业,要么考试作弊,要么涂改成绩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其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得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想解决成绩差的问题,首先要敢于承认自己比别人差,面对现实找差距,找原因,其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学习赶超计划,并付之于行动,持之以恒地努力刻苦地学习,注意科学的学习方法,争取尽快的赶上别人。这样做才是正确科学的学习态度。
2我们不仅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且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论。
既然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即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是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的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两分法是全面地看问题的观点。相反,看问题只看一面,不看另一面,或看了那一面又丢了这一面,就叫一点论。一点论是片面地看问题的观点。在同学中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有的同学为了学习,一头钻进学习中,顾不上玩也不顾不上休息,一天到晚埋在书堆里读死书,死读书,到头来眼睛读瞎了,身体读垮了。可有的同学则是忘了自己是学生,一天到晚玩不醒,上课玩笔、玩纸、讲闲话,下课玩牌、玩球,疯疯打打,回家关起门玩随身听,看卡通画,第二天早上抄作业,考试时舞弊。这都是不能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的表现。有的同学既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也不能正确对待别人。当自己顺利时春风得意,得意忘形,当自己受到挫折时,垂头丧气,萎糜不振,看别人,特别是自己的好朋友,几乎都是优点。完美无缺没有缺点,但是他认为不好的人,他是上看下看,横看直看都是缺点,找不出优点。上述事例充分说明,有些同学不能用矛盾的观点,全面分析事物,不能坚持两分法。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自己,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自强心,克服自卑心理,又要看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燥,防止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对待别人同样也要既看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从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扬长避短。争取尽快地赶超别人,又要看到别人的缺点与不足,从而满腔热忱地关心,体贴、帮助别人,用自己的真心感动人,使他能够在你的感召下共同努力前进。
3坚持两分法、两点论,要学会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基本路线是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认识下制定的,它全面正确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事物中的各种矛盾的相互关系。要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用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去分析它。下面着重从矛盾的观点去分析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关系。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任何割裂二者关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都是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们改革是为了什么?改革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因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为改革作出了方向上的保障,这就好比是改革是火车头,开足马力,勇往直前,四项基本原则就好比是铁轨,无论你改革的车头怎样飞奔,总有受四项基本原则的“铁轨”制约。任何企图割裂二者关系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坚持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统一,要坚持具体落实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认识与行动中去。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非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因此,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科技为龙头,迅速增加我国的社会物质财富,同时也要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依法治国,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都得到迅速发展,这样才符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的观点。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问题,为本课的重难点。这是因为:(1)从理论上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问题,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只有弄清了这一原理,才能掌握矛盾分析的方法,正确地认识事物,解决矛盾。(2)从实践上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只有弄清这一原理,才能比较深刻地理解和运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3)从认识论上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既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也是科学的工作方法。
2矛盾的普遍性也叫共性,也叫一般;矛盾特殊性也叫个性,也叫个别。
这里讲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特性,或叫“特殊本质”既然是“特点”,就是各不相同的。这里讲的普遍性即共性,是指各种矛盾普遍具有的共同点、共同性,或叫“共同本质”。是各个不同事物都具有的共性。无论是普遍性,还是特殊性。指是都是性质或本质,可以说,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同性质,本质与特殊性质、本质的关系。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②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它所揭示的是同类事物所共有的本质属性,这种共有的本质属性是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存在的,也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表现出来。离开了具体事物去空谈事物的矛盾普遍性,那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例如,水果概念所揭示的是可以生食,含有大量水分,含有大量果酸、果汁、维生素的植物果实和茎块的共性特征。水果概念从哪里来?从具体的植物果实和茎块中抽象出来。水果(共性)在哪里?在每一种具体的水果之中,你能买到抽象的(共性)的水果吗?不能。只能看到具体的水果(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如香蕉、苹果、桔子、梨子等,并通过这些具体的植物果实,将抽象的水果表现出来。没有这些具体的
植物果实,就没有抽象的水果概念。否则水果在哪里呢?
值得注意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辩证法中对于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揭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二者之间辩证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而形式逻辑中则着重研究的是事物之间的包含关系,并列关系,整体与局部、部分的关系。由于同学们最早接触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往往把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混淆起来,造成了学习中的思维混乱。在此强调的是我们讲的辩证法,属于辩证逻辑,水果与香蕉、桔子、苹果、梨子等绝对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不是“多数”与“少数”的关系,他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关系,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没有普遍性也没有特殊性,那种认为“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②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
世界上再特殊的事物,它不可能与任何事物没有联系,它总要属于某类事物之中。例如,假如现在发现了某一种稀有元素,这个原素无论怎样特殊,它总还是属于元素这一类事物之中,它不可能什么都不是,如果很难归入哪一类事物,只要它是存在着的,它总离不开哲学中的物质范畴吧,因此,再特殊的事物也离不开矛盾的普遍性。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场合是可以变化的。
世界上的万物的范围是无限广大与无限发展的,某些东西在甲场合为普遍性的,而到了乙场合可能变为特殊性。例如:动物在生物圈里范围和场合为矛盾的特殊性,而在爬行动物、哺乳动物等场合里便成为矛盾的普遍性,而爬行动物在蛇、蜥蜴、鳄鱼等动物场合中,又成为矛盾的普遍性,可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随着场合的变化,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变化的。
(四)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
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任何矛盾都由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构成矛盾统一体,因此讲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的关系实质就是讲矛盾内部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1二者相互排斥(对立关系)。为什么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
(1)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矛盾中的两个方面力量是不平衡的。矛盾主要方面在力量对比上占优势,在矛盾中起主导作用,居于支配地位。
(2)由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次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所以在决定该事物的性质中能起主导作用。而矛盾的次要方面,由于在矛盾中的力量对比上处于优势,其作用地位都居于被支配地位,所以,在决定事物性质中不能起主要作用。
(3)复杂事物或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也是不平衡的,其力量、地位、作用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这时,事物的性质不是由其它矛盾的矛盾主要方面决定,而是由主要矛盾的矛盾主要方面所决定,也就是说,在复杂事物中的许多矛盾,无论是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每一个矛盾都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复杂事物的性质不是由当中的次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而是由主要矛盾的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
2二者相互依赖,互为存在条件。
(1)两者相互依存。事物的性质固然主要地是由矛盾主要方面规定的,但不能由此而否定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因为构成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它们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没有矛盾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不存在了,反之没有矛盾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就不存在了。我们说矛盾双方力量的不平衡,就是指的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对立双方力量的对比关系,倘若离开了相互依存的条件。所谓对立双方力量的平衡或不平衡都是不存在的。所以矛盾次要方面,对规定事物的性质不是不起作用,只是不起主要作用罢了。例如,人的生命运动,主要是由于人体内部新陈代谢的矛盾引起的,其中新陈即吸收养料,促进细胞的生长的因素居于主要地位,对人体生命运动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但是,即使在同时,代谢即排除废料和一部分旧细胞死亡的因素也不是不起作用的。倘若人体内没有排除废料和一部分旧细胞死亡的因素存在,生命运动中的新陈代谢的矛盾运动就停止了,生命运动也就停止了。由此可见,矛盾的次要方面在规定事物性质中不起主要作用,并不是不起任何作用,所以,在我们认识事物性质或在促进事物转化的时候,既要充分认识和把握矛盾主要方面的主要作用,也决不能忽视矛盾次要方面的作用。
(2)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双方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较量,最终必定会引起矛盾双方的地位的相互转化,此时,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一事物就变成了它事物。事物双方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之中是有条件的,并非任何事物的两个方面都和其它事物的两个方面任意组合成为一个事物。它是客观事物运动过程中规律性的体现。同样事物的转化,矛盾统一体的破裂,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也是有条件的,这个客观条件为一事物转变为他事物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可见矛盾内部双方的依存与转化都是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