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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第九课《保护自我》教案、说课、反思


第一框 身边的侵害与保护
一、链接新课标
  落实新课标“成长中的我”中“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的要求。
二、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知道身边存在青少年受侵害的现象;知道我为法律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特殊保护。
[能力目标] 学会认识和判断面临的不法侵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情感、态度。价值目标] 追求安全而充实的初中生活。
三、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怎样辨别身边的侵害。
难点:如何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与辨别身边的侵害。
四、教法及教具:
教法:讨论法、活动法。
教具:漫画、案例资料、录音机。
五、课时: 1课时
六、整体板书设计(见具体教学过程)
七、具体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资料: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31日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吗?
(二)新课教学:
板书:一、身边的侵害与保护
(一)种种侵害
列举资料:《五百道作业题》、《麻将桌上的被告》、《街头乞儿》
  学生分组讨论:
  这几段视频说明青少年所受到的侵害主要来自哪些方面?这些侵害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什么影响?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
  小组代表发言,总结本组讨论结果,老师适当补充。包括如下内容: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
  小结: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板书:(二)身边的保护
  学生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编成小故事,课前准备,课堂上讲述。内容:各方面对青少年的保护。
  小结:青少年会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保护,但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青少年在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作业布置
  探究活动:要求学生到学校、图书馆、法院或者上网调查近年来本校、本地区范围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或事例,写出调查报告。
八、资料包
“问题学生”根源在父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专家认为,“问题学生”之所以产生种种问题,源头还在于其从小家长给予的教育,也就是家庭教育,现在环境只是诱发因素。长期以来,一些父母总是把孩子摆在不平等的位置,总是按大人的理想去设计孩子,强求孩子,只有灌输,很少交流。有的为了要求孩子出类拔萃,不能宽容一次作业忘了做,不能容忍一场考试不及格。由于教育方法和手段违背了孩子天性,“问题”也就难免,尤为甚者还造成了少数孩子的心理障碍。有5种类型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造就了当前的“问题学生”。 
  棍棒型:这大多数是父母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这类家长认为,子女是自己生的,要打要骂,自己做主。子女稍不顺自己的意,不是耳光就是脚踢,甚至棍棒。久而久之,孩子缺少家庭的温暖,怨恨之心积于心坎。在这类家庭里,父母之间常有打骂、吵架之事。 
  训斥型:这类家庭的典型特点是“棍棒在嘴上”,虽然对子女的拳打脚踢不多,但骂声不绝,实际上是对子女的精神折磨,同样带来孩子的心灵创伤。如果说“棍棒型”以父亲的表现为主,那么“训斥型”以母亲的表现为多。 
  管束型:这类家教方式在本意上是对子女的说服教育,有时也称得上“苦口婆心”。这类教育对子女的清规戒律太多,这也不可,那也不行,同时在语言教育上又唠唠叨叨,使子女生厌,容易生出逆反心理。 
  溺爱型:对子女宠爱有加,百依百顺。子女成了家庭的中心和主角。以娇宠为典型的溺爱型家庭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子女的吃、穿、用上,养成了他们骄横、任性、乖戾、惟我独尊的性格。 
  诱惑型:这类家庭教育崇尚物质刺激的诱惑,企图以物质的奖赏来激励子女听父母的话,实现父母预期的目标。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几乎没有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是靠物质诱惑出来的,更为严重的是,物质奖励造成财物在孩子身上的积聚,带来了挥霍性的消费,造成子女品格低下。
  针对近年来看心理门诊学生越来越多的现象,有关专家提出了忠告。目前不少家长平时并不注重对孩子的教育,一旦觉得孩子不听话,学习成绩老是不理想,就怀疑其有“心理障碍”或者智商有问题,这对孩子的心灵其实是一种伤害。不少“问题学生”的心理困惑其实是家长不妥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他们呼吁家长们能提高自己的认识,拥有健康的教育观,更好地把孩子培养成才。 
  由于“家庭残缺”,而造成“家庭教育的残缺”,也是“问题学生”形成的渊源之一。而且这个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则变得尤为迫切。它包括由于家庭自然结构的破坏,形成的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过失家庭”或“病态家庭”,以及与之相区别的“留守孩家庭”。
  “过失家庭”指的是家长或家庭成员道德品质恶劣,或生活作风问题或参与社会犯罪活动而被判刑的家庭。而这些家庭中由于一方的服刑,也多带来了另一方的离异或离家出走。
  “留守孩”是指,因父母外出务工、经商或学习,而将孩子寄留家乡,由亲戚托管、监护、教育的孩子。作为市场经济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沿海省份,“留守孩子族群”越来越普遍,其教育与心理发展问题越来越突出。 
  这些家庭,由于父子交流阻断和不畅,多造成孩子情感情绪异常。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心理系教授调查发现,有71.3%的“留守孩”学生表达非常思念父母,希望与父母相见。而这些学生与父母相见的次数每年也才1至2次,其中只有2.4%的家长能给孩子写信。在调查中,有33.3%的表现为:内向、胆怯、木讷、不善与人交往;18.9%的学生性格表现任性、恃强、自我为中心、自私等特点;4.6%的“留守孩”有孤独、封闭、畏惧的性格弱点。加之代养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学文化者仅占30%,教养思想简单,造成了“留守孩”普遍存在学习困难、行为纪律散漫、品德不良等问题。
  而“过失家庭”物质条件的困难,父母的犯罪,给孩子带来精神上严重创伤,有的甚至造成罪错品行。研究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约10%与有犯罪前科的家长有关。有一姓郑的男孩,父亲因盗窃抢劫被判刑4年,母亲离家出走,他却无人代养,无家可归,只好到监狱附近一所学校就读,监狱领导破例让他晚上与父亲住在监狱里,恶劣的环境,使孩子也学会了偷盗。
——《生活时报》 2003年2月24日
九、教学后记







第三课时 身边的侵害与保护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身边的各种侵害及应对策略.
重点:怎样辨别身边的侵害.
难点:如何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与辨别身边的侵害.
方法:讨论法,活动法.
  导入新课:
  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31日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吗?
  一、身边的侵害与保护(板书)
  (一)种种侵害(板书)
 学生阅读P91的材料,分组讨论书中的问题,并派代表回答:
  这几段材料说明青少年所受到的侵害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这些侵害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什么影响?
  小组代表发言,总结本组讨论结果,老师适当补充。
“种种侵害一一问题探究与资料展现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问题探究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生活中可能受到侵害的状况与来源,通过同学自己收集、分类、展现有关青少年受到侵害的种种事例,较全面地了解现实生活中青少年受到侵害的表现,在增长经验的同时,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活动方法:课前资料收集(每人至少一例),课中讨论与展示,可以用小组表演,可以借助于多媒体等方式,并对自己的活动有一个总结认识,指出这种侵害对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危害。
教师行为:课前要询问与指导,课中要做好总结归类(即意外伤害、家庭侵害、学校侵害、社会侵害等),使学生对种种侵害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如: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
  总结出: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身边的保护(板书)
“方法接龙”——针对同学们前面所涉及的种种伤害,从如何保护的角度,给出方法。
 通过活动让学生明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虽然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同时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更加重要。让学生在活动中去参与、体验,得到更深的体会。
  学生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编成小品或小短剧,课前准备,课堂上表演。内容:各方面对青少年的保护。
  总结出:青少年会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保护,但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青少年在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小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