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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项令》教案、反思、课堂实录


学习活动方案
设计者:泸州市江阳西路学校 李华伟
一、 学习目标:
1、知识与能力:熟读课文,掌握重点词汇,疏通文意,揣摩人物性格,学习运用正、侧面结合及运用语言、动作塑造人物的方法。
2、过程与方法:通过诵读、质疑、交流及演评故事等,培养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习惯。
3、情感态度及价值观:培养公正、廉洁及知错善改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二、学习重点:
1、积累文言词汇。
2、人物形象及其刻画手法。
三、学习难点:
1、古今“法”及“执法”的不同。
2、编、演、评的到位程度。
四、学习准备:
1、收集古今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清官事迹。
2、了解现行法律的原则及执法程序。
五、活动过程:
(一)互动释疑(疏通文意):
1、活动目的:在生生互动中,解决读音、重点词句的理解,培养自主的探究意识和合作的习惯。
2、活动方法:小组内充分利用本组力量和工具书,解决读音、节奏,熟读课文    小组内相互质疑,尽力解决重点词汇(如:一词多义、古今异义等)和句子翻译    班内交流及考问师生    复述故事,感知人物形象。
3、活动时间:在教师导入并初读课文后进行,约用20分钟完成(第一节课中)。
(二)演评短剧(深入理解)
1、活动目的:深入理解人物形象及塑造手法,了解古今在“法”和“执法”上的不同,提高学习语文的兴趣,培养合作创新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全面提升语文素养和综合素质。
2、活动方法:分两大组,各大组分三个小组   分别编排古今《强项令》短剧   大组内试演评比选优   大组内修缮并编排   课内展演   评论(语言、动作、表情、剧情是否合乎人物形象和时代背景)
3、活动时间:第一节课布置,课外指导编排,第二节课中演评,课中约用30分钟。
六、效果测评(第一次活动)
1、读准音:强项 范晔 陈留圉人 数主之失 臧亡匿死
2、释词汇:
①一词多义:得  以  被  因  行  为  而  之
②古今异义:谢  妻子  特征 强项 是  亡
3、译句子:
①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
②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
③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
④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
⑤诏谴使者临视,惟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
七、学习资料链接:
范晔(398~445),字尉宗,南朝宋顺阳人,南北朝时期著名史学家。
范晔早年曾任鼓城王刘义康的参军,后官至尚书吏部郎,宋文帝元嘉元年(424年)因事触怒刘义康,左迁为宣城郡(郡治在今安徽宣城)太守。后来他又几次升迁,官于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因有人告发他密谋拥立刘义康,于是以谋反的罪名被处以死刑。
  范晔一生对社会的最大贡献则是撰写了被后人称之为前四史之一的《后汉书》。范晔以《东观汉记》为蓝本,对其它各家撰著博采众长,斟酌取舍,并自定体例,订伪考异,删繁补略,写成《后汉书》。由于他的“后汉书”文约事详,逐渐取代了前人的著作。
  《后汉书》继承了《史记》、《汉书》的纪传体例,叙事简明而周详,记事有重点而不遗漏。其叙事的特点是以类相从而不记年代的先后。有些篇目的内容颇有增益,如《东夷列传》就较详细的记述了当时朝鲜半岛诸国和日本(当时称倭国)的情况,又《南蛮传》也为前所未载。《后汉书》又新立了一些类传,如《逸民》、《列女》等。 岑 参
执法不阿的强项令董宣
 东汉初年,出了个远近闻名的“强项令”董宣。他为官正直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汉光武帝刘秀的信任,敢于大胆任用他,而且也受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了《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北海惩恶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国(今河南省杞县南)人。他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精明能干,受到大司徒侯霸的器重。侯霸把他推荐给光武帝。董宣应荐出来做官以后,政绩显著,逐渐升迁为北海(汉代诸侯国,今山东昌乐县西)相,相当于一个郡的太守。
董宣就任北海相以后,他发现郡中武官公孙丹仗着自己是当地的大姓豪族,便为所欲为,横行不法。公孙丹准备破土动工,建造一座新的住宅院,就请来阴阳先生占卜动工之吉凶。阴阳先生胡诌了一通新宅房基不吉利的鬼话,说房子建成后会招来家人横死。公孙丹信以为真,竟指使他的儿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无辜的过路人拦截杀死,将尸体理在房基底下做替身,认为这样就可以消灾攘祸、吉祥如意了。人们气愤极了,纷纷向董宣告发,控诉公孙丹父子残害百姓的种种罪行。董宣受理此案后,查明了犯罪事实,很快就把公孙丹父子斩首示众。公孙丹的宗族朋党,聚集了30多号人马,手持兵器,到衙门前聚众闹事,口口声声叱喝着要找董宣算帐。董宣知道公孙丹过去伙同这伙人曾经投靠过王莽,生怕他们勾结海盗闹事,于是把这30多人全部抓捕,关进剧具(今山东省昌乐县西)监狱。
北海郡的老百姓看到董宣真心实意为民除害,奔走相告,并向董宣告发了公孙丹一伙的大量罪行。董宣依法命令书佐(辅助官吏)水丘岑,把这30多个犯人全部斩首,以平民愤。
大义凛然
  青州(治所在今山东省临淄县)太守得知董宣处死了公孙丹等30多人,大为恼火,就向光武帝刘秀上奏章弹劾他,同时将水丘岑逮捕查办。董宣等9人后来被押解到京城,听候廷尉发落。
董宣在监狱中,从早到晚埋头读书,泰然自若,丝毫没有愁眉苦脸的悲怨之气。
董宣等9人被判处死刑。临刑那天,天空乌云密布,京城的人们也充满哀怨,董宣却如往常一样,没有惧色。很多官员钦佩董宣的气节,预备了酒菜佳肴,准备为他送行告别。
董宣见状,却严厉地说: “我一辈子不曾吃过别人的酒席,何况是死已在即的时候哩!”说完,登上刑车就走了。
和他同时绑赴刑场的共有9人。当快要轮到处斩董宣的时候,只见一匹快马从远方飞奔而来。马背上的使者一边高喊“刀下留人”!一边跳下马,当众宣读圣旨,命令把董宣等人暂送回监狱。
接着,汉光武帝又派特使来询问他处死那么多人的原因,董宣便将公孙丹等人的罪恶详细陈述了一遍,并提出要求说:“水丘岑是执行我的命令处斩犯人的,如果是做错了,罪过也不在他;要杀就把我杀了吧,千万不要杀他。”
特使把询问的情况如实地向光武帝作了禀报。光武帝认为董宣秉公执法,被诛杀者系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因此,对董宣的忠心为国的品格应该表扬,而不是治罪。于是光武帝下诏书赦免董宣,并改派他出任宣怀县县令;命令青州太守不要再追究水丘岑之罪。后来,水丘岑的官职一直升迁到司隶校尉。